买房者与开发商就
延期交房问题进行协商不成导致
退房的情况下,双方均可先尝试通过积极的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若开发商经过合理催告后,仍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交付义务并且无正当理由进行解释,
购房者则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法庭提
起诉讼来解除合约,由此所产生的所有
经济损失应由开发商全权承担。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