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此类款项不得予以撤回支付,然若在特定条件得到满足时仍可撤回:
首先,若双方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各自义务,则
定金应转化为合同价格中的一部分或是予以全额退还;
其次,如遇特殊状况使双方无法签订正式合同,亦或对于协议及
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至于无法完成签约的责任并不由任一方单独承担,此时定金即有可能被退回;
最后,若卖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便可获得双倍返还。除此之外,其他情形下的定金支付均无法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