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购买过程中,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产,作为
购房者,您有权向其发送正式书面通知,明确要求各方确定此份合同的最终执行日期。同时,您还可敦促开发商尽快落实该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的实现。如若经过三个月的催告后仍然未见开发商有所行动,您有权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行使
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1)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