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者提请
退房之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购房者需通过
书面形式向开发企业明确表达退房意愿。若因开发企业本身的失误或问题引发的退房事件,开发企业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
经济损失;而若是由于购房者未能成功申办到贷款,或者双方对于分期付款方式无法达成共识等其他因素引起的退房行为,则开发企业并不需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在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请求之后,开发企业有义务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全额
退款手续,同时解除与购房者之间的
合同关系。在此期间,若相关手续或档尚未签署完毕,开发企业有责任代为支付购房者每月所应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最后,如若开发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即15个工作日)完成上述退款手续,那么从第16天开始直至购房者实际收到全部房款为止,开发企业每日均需按照总房款的千分之一向购房者支付
违约金。通常情况下,若开发企业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达三个月之久,购房者便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企业双倍返还
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总体而言,退房过程大致需经历以上三大步骤。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