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购房定金违约的
法律纠纷中,一般会按照
定金本金或者定金本金的两倍来计算涉事双方应承担的
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定金作为
房屋买卖合同达成、实施及解除过程中的一种
保证措施,当收款一方未能遵守其
合同义务时,将需要向支
付定金一方双倍返还该定金;反之,如果给付定金一方未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则无权请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