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购买者若取消购买决定则无法收回
保证金;然而,由于
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双方无法签订商业合同,或者在协商过程中对于协议及附加条款内容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缔结的,这些情况均不应被视为任何一方之过失,因此在此类情况下购买者有权要求退还其所支付的保证金;反之,如果是
卖方违约,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双倍金额的保证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