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未收到房产,
购房者有权选择
退房。通常情况下,购房者享有在
逾期交付房屋后的3个月内选择是否退房的权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楼盘可能会对逾期交付房屋的不定期间隔进行约定,从30天至90天不等。若超过该时限,开发商仍未能按时交房,则购买者有权依照条款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款项,同时要求其双倍返还
定金或支付等额的款项利息。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已在
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因逾期交付房产而需承担的
违约责任,那么在合同约定的
延迟交付期限内,购买者将无法以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为由申请
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
赔偿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
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