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如若开发商未能按照与
购房者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日期完成
房屋交付义务,则该日期即视为该开发商
逾期交付房屋的计算起点。当该情况发生时,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向购买方提供相应的补偿和
赔偿措施。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如果开发商在收到购房者的敦促后仍未按时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
退房,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