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商品房
纠纷问题时,
当事人有权寻求房地产管理局、
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者其他相关组织机构的援助和协调。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应该遵循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通过协商方式来化解矛盾,达成共识;如果无法自行协商妥善解决,则有权利按照
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请求特定的机构进行
仲裁处理;若仍然未能得到满意的结果,那么当事人就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