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定金的退还问题,其明确规定了两种情形。
首先,若交易契约尚未正式生效,
购房者有权利直接向卖主请求返还所支付的
定金;
其次,倘若交易契约已然有效并且发现卖方面临着诸如五种证件缺乏等违反约定的情形,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卖主按两倍金额返还定金。在行
退款之求时,购房者需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档,例如所签署的合同、收到的收条等等,以备在日后需要的时候进行维权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