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
购房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
房产纠纷,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各种途径予以妥善处理与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行政以及
诉讼等等。
首先,协商解决是建立在买卖双方达成共识并达成一致意见基础上的解决方式;
其次,调解解决则是当买卖双方无法就解决争端自行达成协议之际,依据其中一方
当事人的请求,在房地产管理机构、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其他有权机构的主持之下,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遵循相关的
商品房销售法律
法规,互相体谅,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得购房
纠纷得以迅速且有效地解决;再者,仲裁解决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出现之前或者之后,自愿达成协议,将争议交由
仲裁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进行裁决,这种裁决对各方都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此外,行政解决则是指在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及其相关部门的调解无果或者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情况下,或者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
行政部门提出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
行政行为;
最后,诉讼解决是指人
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运用司法程序来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法》第二十三条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