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房屋预售合同会分为五份,即每位客户可自行保留一份、公司会保存一份用于档案管理、向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一份、银行也需要留存一份以及在缴纳税收时需留存的档一份(完整支付款项客户和分期付款
购房者分别各为四份)。在拟定的具体日期和地点,购房者需准备齐全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
代理机构正式签署
购房合同。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合同(针对
期房)与出售合同(针对现房)存在一定差异。购房合同主要包含了
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及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这两种类型。在签署
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下几点需要特别关注:
首先,切勿轻易交
付定金。我们强烈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临项目现场的售楼中心,核实开发企业是否已经取得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未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该楼盘便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基本要求,此时千万不能轻率地交付定金。
其次,对于房屋面积的约定条款必须认真审查。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