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时支付的
定金退还事宜,以下几种情形可作为参考:
(1)若双方经友好磋商达成共识,同意解除合约,则买方有权要求退还房款并取回已交付的定金;
(2)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到一致,且由此导致无法实现
买卖合同所规定的主要目标和利益的情况下,买方将失去要求退还定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