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过程中,倘若发现开发商存在如下几种
延期交房情况,买方应果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1.未获得相关通知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
交付标准;
2.开发商主动通知买方接收新房时,买方依据
合同条款判定该房尚未达至约定的交付条件,且明确表示拒领房屋钥匙,同时要求追究开发商因延期交付而引发的
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3.买方按照约定接受了新房后,如发现房屋仍未满足交付条件,有权向开发商提出承担
逾期责任的要求。此外,若发现开发商确实存在延期交房现象,买方可先行进行催告,若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收到交房通知,则可依法
向法院提起诉讼。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