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法定情况,
购房者均可行使其法定解除权,请求返还所购
买房产:
1.
购房合同经由法律程序予以确认确属无效之时,购房者有权要求终止交易并
退房;
2.在通过法律途径被判定为购房合同应予撤销之后,购房者同样享有退房权利;
3.若
抵押无法实现,购房者亦可据此要求退房;
4.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未按期办理
产权证书,且
逾期期限超过一定限度,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要求;
5.若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3%,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6.若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购房者同样拥有退房权利;
7.若房地产开发商未经许可擅自更改规划设计,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8.若房屋套型与图纸设计存在实质性差异,买方同样有权选择退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