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约定,延迟三个月交付房屋即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金责任。关于交房期限的具体规定应在买卖双方签署的
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而详尽的约定,若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完成房屋的实际交付使用事宜,就被视为构成了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买方有权依法主张支付违约金或由卖方对其遭受的相关损失进行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