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形下,若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那么
买受人应当给予该公司适当的延期交付
宽限期,但是开发商亦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具体表现为依据相关的合约条款,以约定交付日与实际交付日之间产生的利息作为计算
违约金的标准。至于违约责任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宽限期结束后,开发商仍然无法如约交付房屋的情况下,买受人有权选择解除合约,并向开发商索回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所有的利息,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而违约金的具体金额通常是根据所缴纳的房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