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定金是否能够予以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和确定。针对定金退还的情形,我们可以参考下列几个方面来处理:
首先,除非是经过双方
当事人充分协商并且达成共识,否则按照预先设定的准则,定金是不能够被退还的。
其次,如果在签订
定金合同时存在着无效的行为或者因素,那么收款人就应当返还收到的定金。再者,若违反了合同规定,如果是收款人违约,则应当向付款人双倍返还定金;反之,如果是付款人违约,收款人则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