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可以采用以下五个策略加以妥善处理:
首先,协商处理法,它是在条约纠葛中的
当事人在程序中展现出极大的耐性与友善态度,以彼此相互理解作为核心原则,在明确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去论证各自论点,最终达成共识性的执行方案,以便
合同纠纷能够得以自然而然地得到了解决。
其次,调解处置法,此即指在处理
合同类型的纠葛时,双方依靠自由意志,选择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代表介入,借助他们的调解以及人性化的劝说,促使当事人之间能够互相体恤、互相礼让,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从而结束纷争。再者,仲裁处理法,这是指独立于争议之外的第三方机构依据已经签署的仲裁条款或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对出现的
合同争议问题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此外,
诉讼处理法,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
最后也是最有力的手段。所谓诉讼,就是指法院在收到
合同当事人的
申诉与请求后,在各方诉讼参与人员共同努力下,展开公平、合理且合法、谨慎的司法审判工作,以期达到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实际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