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房屋争议案件的仲裁中,如果采用简化处理程序(以下简称
简易程序),那么通常情况下审理周期需要两个月;然而,若案件需要依照一般性处理程序进行(以下简称普通程序),则审理所需时间可能会长达四个月。如遇案情复杂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期的,经过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延长该期限。但需要注意的是,若案件需要再次延期,应当向上级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能实施。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第六十条人
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
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