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产时,关于
定金的返还事宜如下所示:若支
付定金之人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并切实履行自身义务的情况下,其所支付的定金有权要求予以全额或部分退还,亦可选择将该款项抵扣相应房价款;又或是在收取定金的交易方违反约定之时,其应当向支付定金者返还数额为原先两倍的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