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并无关于延期时间长度的上限规定。除非是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延期情况,否则只要超过了双方预定的交房期限,即应启动计算
违约金的流程。若交房
逾期时间长达三个月以上,则作为
购房者,有权利提出终止购销协议的请求。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