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发现开发商存在如下延迟交房的现象,
购房者有权通过
诉讼方式维护自己权益:
1.开发商未履行
告知义务,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向购房者交付房产;或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的房产并不满足约定的
交付标准;
2.开发商在通知购房者接
收房产时,购房者对所交付的房产不满意,认为其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因此拒绝接受房屋钥匙,同时要求开发商
赔偿因延迟交房而给自身带来的
经济损失;
3.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接收了房产之后,又以该房产不符合交付条件为理由,向开发商提出承担
逾期责任的请求。
其次,如发现开发商存在延迟交房的情况,购房者可先行向开发商发出催促交房的函件,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收到开发商的回复或交房,此时购房者便可依法向法院提
起诉讼。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