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过程中,倘若您已交纳
订金而最终决定放弃购买此房屋,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款项将无法予以退还。原因在于,
买卖合同乃是具有
法律效力且不可任意撤销的文件。当然,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同意解除原有的购房合约,那么
买房者仍然需要承担起一部分的
违约责任,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对方
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
赔偿,而在此种情况下,订金亦将无法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