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买房产所支付的
订金(
定金),在以下五种情况下是允许退还的:
首先,若房地产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范围之内,将
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产出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最终无法签订正式的
购房协议,此时,该开发商应该以两倍的金额来偿还购房者所交付的定金;
其次,倘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获得与
商品房销售相关的法律许可证书或因为其本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的
购房合同,甚至因此引发了合同的无效,那么,开发商有义务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并且
赔偿购房者可能遭受的
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以及相关
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但这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进而导致无法成功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需要全额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清晰,且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需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
最后,若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并非由于双方
当事人的过失所导致,那么,卖方有责任将定金如数退还买方。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