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过程中,只有当交
付定金的一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之后,其所支付的
定金才能够被退还或者用以冲抵总价。反之若是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则定金应当被视为交易款项,无法要求退还。另外,如果履约困难并非由其中任一方单独造成,那么定金也可以被退还。然而,若收受定金的一方单方面
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履约困难,那么此时定金便可被退还并加倍
赔偿。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