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实际情况确需取消合同,务必首先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取得其认可并愿意接受撤销决定;在此基础上,还须负担起相关约定中规定的
违约责任。同时,务必尽早签署书面
终止合同协议书。若系通过中介机构操作,则必须由三方面对面商议,三方均在书面终止
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后方能生效执行。在签署书面终止合同协议书时,必须严谨细致地明确约定合同失效日期、合同标题、合同编号及需终止的具体条款等内容,待各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若其中一方因身处异地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出席签署书面终止合同协议书,经另一方同意后,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若双方已就取消合同及签署书面终止协议等事项达成共识,且已有口头约定,为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采取相应措施,例如保留录音资料、传真文件等
证据,以便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防止自身利益遭受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
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
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
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
起诉状副本或者
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