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
购房的
订金是可以退还的;然而,
退款的具体条件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当
卖房者因自身原因无法与买家进行
购房合同的签订时,他们有权向其索要订金的全额退还。若由于并非由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导致的
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得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同样应该将订金予以退还。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
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