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的预售合约中所约定的房产,若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转让处理。在预售
商品房竣工并交由预购者接收之前,房地产管理部门须遵照相关规定,不得擅自代为办理该房屋的转让手续;而在预购者成功获得
房屋所有权证明书之后,商品房预购方则拥有对原预售合同所设定的
债务及相关
权利和义务的转让权力,具体执行可转交给第三方负责。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