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在
购房过程中不幸遭遇
欺诈行径时,采取以下措施将有助于妥善解决问题:
首先应当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其支持撤销原有的
房屋买卖合同;
其次,有权要求涉事的房地产开发商全额退回您已经支付购
买房屋的全部款项,如有必要的话,还应
追讨因此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并要求相关
责任人进行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