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
购房定金是可以退还的。若买卖双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则
定金应折算为
购房款或者予以原额退回;若因不可
归责于任一方
当事人的原因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此时定金也可被退还;而当出售房屋的一方因为自身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实施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