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能如期支付
购房定金即视为违约行为。所谓违约,乃是指合同双方
当事人在
履行合同时未能履行自身应承担之义务,或者未严格遵循合同约定执行义务的情况。关于
违约责任的类型则可分为三种: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以及
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