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状况下,
延迟交付房产是一种
违法的违约行为,不仅使得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也需向
购房者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实际上,大多数的开发商迟延交付房产的行为都是
违规行为,如果发生了此类情况,购房者应当将具体情况反映给本地的政府部门,同时向其明确表达需求,请求政府部门敦促开发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
逾期交付房产
赔偿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
不动产登记的
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
出卖人的原因,导致
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