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房产争议的
诉讼通常耗时约六个月之久。根据正常流程,当法院收到原告
递交的诉状并审查确认其具备法定
起诉资格后,需于七日之内予以
立案受理。若涉案事实清晰明了,情节相对简洁且适宜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则审判时间通常控制在三个月以内;而对于复杂程度较高,需由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则需在六个月内做出
一审判决。如有任何一方对该判决结果表示不满,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从而启动
二审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