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时,仅能由按照约定予以履行的买方方可取回已支付之
定金。对于那些按照约定履行责任义务的买方而言,他们支付的定金应当被视为等值于交易款项,或者所
付定金应得到全额退还。而若在履约过程中出现无法归咎于任一方的情况,则该类定金可以获得全额退还。然而,若在履约过程中,卖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违反约定致使履约失败,那么买方支付之定金可以获得全额退还外,还可额外要求退还等同于其所付定金的两倍金额。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