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付
订金后,倘若买方因为个人原因产生悔约行为,所缴纳的订金将不予退还。然而,若出现由于特殊情况或者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签订
买卖合同的情况,以及双方对于协议及其
补充条款的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
签署合同的情形,这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范围内,在此种情况下,所缴纳的订金是可以予以退还的。此外,如果卖方因为自身原因产生悔约行为,所收取的订金则需要双倍返还给买方。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