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延期逾三年仍未能完成
房屋交付的维权事宜,房屋应于何期交付使用,这应当严格遵循双方所签订的相关
合同条款进行明确规定。若开发商未能按约在规定期间内交付房屋,无疑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对此,
购房者有权利依法追究其
违约责任。具体而言,若开发商
逾期交付房屋的期限尚未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那么购房者有权请求该企业支付
违约金;然而,若逾期交付房屋的期限已经超出了合同约定之期限,作为
当事人的购房者在此情况下,则有权选择要求
退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
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