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放弃购置房产并要求退还
购房定金的途径及策略包括:
(1)
消费者可尝试与销售方进行平等且友好的协商来回收所交纳的
定金;
(2)若因种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无法达成房屋买卖契约,此时或许需要销售方返还定金。倘若各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消费者有权依法通过
诉讼手段,请求法院作出公正裁决,从而收回所缴纳的定金。所谓“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严重的自然灾害,例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以及风暴等;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此类事件通常为社会异常的、突发性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亦非政府行为所致;
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
当事人的民事活动产生的影响,其性质与不可抗力相仿,应参照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予以对待。在缴纳购房定金过程中,消费者需特别关注以下几点事项:
1、在交
付定金之际,务必与开发商签署定金协议或
购房协议书,而不仅仅停留在口头承诺层面。若未签署相关协议,则定金将失去法律约束力;
2、在
购房过程中,消费者需明确了解所缴纳的定金是否能够全额退还,这无疑是众多购房者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为了确保后续购房交易的顺利进行,建议在签署协议之时,将有关
退定金的相关条款纳入其中。届时,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以规避潜在的
纠纷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