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所有权争议的问题,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四种途径来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是和解,即争议双方在平等且尊重利益的基础上,以私人方式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达成共识的可能;
其次是协商,若当事方无法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则可请求第三方介入,协助调解并解决争议;再次是仲裁,当双方协商无果后,可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最后是
诉讼,如果仲裁未能解决争议,
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
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