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购房定金在大多数情况下均不可退还,然而,如能满足以下任一特定条件,则有望收回该款项:
首先,若买卖双方遵循既定约定,切实履行了
购房合约,那么
定金便应按照约定折算成房价款,或者直接自总价中扣除后返还给买方;
其次,当因突发或不可预见的特殊状况而无法顺利签署房屋购买合同,或者在报价及
补充协议的条款上未能达成长期稳定的共识,且此种情况并非由任何一方所引发时,定金亦可被退还;再者,若房地产开发商单方面
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约无法继续执行,此时定金不仅可以全额退还,而且其金额将翻倍;
最后,除了以上列举的几种情况之外,其余所有原因导致的定金均不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