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屋销售过程中出现的纷争时,通常会受到房地产主管部门、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以及房产所在地区的
仲裁委员会及当地人
民法院等机构的监督与管理。若遇到此类
纠纷,双方
当事人应该秉持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或者寻求相关部门的协助,以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然而,当协商与调解均无法达成共识时,则可选择通过仲裁或法律
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