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以下状况,尊敬的
消费者便有权利向相关开发企业商请退回首付款项,这包括
延迟交付期超出既定的三个月期限并且开发企业未能如约履行交房义务;又或是由于开发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取得
房产证等情况。在此种情形之下,您可以依法请求解除
购房协议,同时要求开发企业对已支付的
定金进行
双倍赔偿,或者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在选
购房屋过程中,敬请关注开发企业是否具备完善的销售资格认证及合法的
经营许可手续。倘若发现开发企业存在证书不全乃至
非法经营的现象,那么消费者与该企业签订的
购房合同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
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