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可行,然而这需要您与房屋销售商进行友好协商,且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才能实现换房。在决定能否更换房屋以及能否取回先前支付的
定金方面,首要考虑的关键因素是,该份认购预约书是否具有
法律效力。接下来,我们将依据定金的法律效应来划分买卖双方的责任归属。在
签订合同时,对于定金的约定必须采用
书面形式,并且还应当明确规定定金的具体金额及交付时间。若支
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
债务,则无权请求对方返还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债务,则需向对方双倍偿还债务。在债务履行完毕后,按照约定,定金应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退还。至于“
订金”,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它并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
担保性质。当合同无法履行时,除非存在
不可抗力的因素,否则应根据双方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来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