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在
购房交易中支付的
订金在特殊情况之外是不能退还的。然而,如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那么
买房的订金是可以进行退还操作的。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向对方交付订金的一方若未履行其约定的
债务,便无权请求对方返还该笔订金;而收取订金的一方若未履行其约定的债务,则应向对方双倍返还该笔订金。倘若由于一方
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应依照法律对于订金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此事,即如果买受人因为自身原因选择放弃购买房屋,或者出卖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没有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就无权请求返还订金,而接受订金的一方则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订金。若因非可归咎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
签订合同,那么出卖方有义务将订金全额返还给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达成共识并签署了合同,那么订金将会被转换为购房款项。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