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各方
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
解除合同协议时,收受
定金之一方需按照该协议将定金全数返还对方;
(2)若收受定金之一方意欲继续维持
合同效力,而交
付定金之一方却不愿履行购买义务时,则视为其构成
合同违约行为,此时,收受定金一方可拒绝退还已收取之定金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