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房地产所有权的争议,若需提
起诉讼,您可携带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
房屋产权证书以及相关房产交易合同等关键文件,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级以上人
民法院
递交立案申请书。随后,法院会通知双方
当事人该案已被正式受理。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应自觉准备充足的
证据资料,以便于法庭审理时提供。法院将依法发布开庭公告,并在收到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告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日期和时间。在开庭当天,当事人务必携带所有相关资料准时到达法庭,进行严谨的辩论与质证环节。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
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