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极为强烈的法律约束效力,若其中任一方违反该项预售
合同条款,将必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以及责任。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即为商品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通过协商在协议中达成共识,商品预售方承诺于约定的
有效期内根据有效期届满后,将已预先建造完成的
商品房所有权移转予预购方,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需向预售方支
付定金或者部分
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受商品房。此类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
类别之一,受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及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