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商品房
销售合同时,若存在
违约行为,则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违约方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此种
补偿金额需等同于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实际损害,以及后续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获取的预期经济效益之和。倘若合同双方已有明确的
违约赔偿协议,则应据此予以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