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产权纠纷的处理,通常有四种常见途径,分别是和解、协商、仲裁以及
诉讼。在实践中,
当事人双方应当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若和解无果,则可寻求第三方介入,共同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中所载明的相关条款,将争议提交至指定的
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若仲裁未能解决问题,则最终可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
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
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