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过程中,若
当事人已签署订购协议并支
付定金,但因自身原因决定不再继续购买该房产,则其所支付的
定金将无法退还。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定金支付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其不得要求返还定金。而当另一方即收款方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后,所收取的定金应当全部转为购
买房产的
对价或者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
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
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